国内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 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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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逃十年终被抓,河南白某某盗窃电力设备一案,委托刘峰律师担任一审辩护律师
2018-4-2 17: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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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某某十年前和几个同案犯在广东佛山盗窃电力设备后潜逃,改名换姓,直到去年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其妻子慕名委托刘峰律师担任白某某一审辩护人。

这个案子麻烦的是,作为共同主犯,十年前被抓获的两名被告人均被判处了十一年有期徒刑,而其妻子渴望能通过本律师的辩护为白某某争取缓刑。这是一个难于上青天的期待。但本律师毅然冲着该目标开展了辩护。

目前,该案已经经过一次庭审,本律师以“惩罚是必要的,但救赎同样重要”为题,展开了极其富有感染力的辩护,辩护效果极佳,虽然非常困难,但仍旧有望能获得缓刑结果。

以下是法庭辩护意见梗概:

 

惩罚是必要的,但救赎同样重要

——白某某盗窃一案辩护意见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白某某被指控盗窃一案,辩护人对指控事实和罪名定性没有异议,仅对白某某才该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白某某家属对被害人的赔偿以及被害人的充分谅解,和白某某家庭的一些特殊情况等量刑考虑因素简要发表几点辩护意见。

一、根据白某某在本案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白某某可以比照从犯予以量刑

本案共同犯罪中,白某某主要起到运输作用,分得赃款仅一两千元,和其他直接参与对被盗设施实施盗窃行为的共犯相比,作用相对次要。虽然公诉机关并未认定白某某的从犯情形,但辩护人认为,还是可以比照从犯对白某某进行量刑。

 

二、被告人家属代被告人和两受害人打成刑事赔偿协议,并取得两被害人的充分谅解

本案已案犯仅十年有余,联系本案的被害人是一个很辛苦的工作,作为辩护热的本律师作为辩护人通过种种途径最后找到了本案的两被害人即佛山电信和佛山移动公司,并和两家公司的法律部相关人员对接,洽谈赔偿和谅解事宜。在考虑到被告人家境的特殊情况,两公司对接人包括该两公司领导都对被告人给予了很大的同情,对被害人通过本律师提出的赔偿方案毫无异议,并且,佛山移动公司还主动降低赔偿要求,将本律师提出的25000元赔偿金额降低为20000元。可见,被害人不但十分同情被告人,而且充分谅解了被告人。具体见赔偿协议和谅解书。

 

三、被告人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好,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属坦白,同时无前科,系初犯。

 

四、尤其需要着重提及的是被告人特殊的背景情况。

被告人在实施本案犯罪时,年仅十八周岁,也就是说刚刚成年,但被告人十三岁便外出靠捡垃圾卖钱为生,而被告人这一令人心酸的特殊人生情形的背后有着更加令人心酸的家庭背景。

白某某本人是文盲,其母亲实天生聋哑残疾人,其父亲是精神病人,其岳父2005年因车祸去世,其岳母膝关节、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白某某育有一子一女, 其女儿又查出先天性脑部发育不良,白某某又是二位老人唯一独生子女。两头全部家庭生存重担由白某某一人承担。同时,白某某一家为《政府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极度贫穷到惨不忍睹。白某某自从归案被羁押以来,这两个家庭更可谓雪上加霜。生存在非人的环境中。

而且本案的这些赔偿款,是在本律师的赔偿建议下,由白某某所在村的部分村民自发捐款募集到的。同时这些村民还集体向法院出具了《隆重请求书》。

因此,辩护人想表达的是,任何犯罪行为的发生,之所是是犯罪,一定是犯罪实施者有着过错,但也一定与其所处的环境有关,只不过,有的不值得同情,有的值得同情,有的则特别值得同情。白某某就属于最后这一种情况。也因此,法律规定,惩罚是必要的,但救赎同样重要。这正是法律的精神。

所以,本案辩护人希望法庭能本着惩罚和救赎并行并重的原则,考虑尽可能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低地对其量刑,并能籍此拯救被告人和由其担负的两个艰难到不能再艰难的家庭。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对被告人来说,生存空间太小了,希望他能在生活重压下还能感受到关怀和温暖,好好做人。”这句话,正是被害人之一,也就是坐在受害人席的佛山移动公司的诉讼代表朱琳女士对本律师说的,也是本律师想对法庭说的。而且两被害人均同意并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被告人,并适用缓刑。

因此,鉴于以上情况,希望法庭能本着怜悯之心,也希望公诉方能持着同情之心,同意辩护人对被告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请求。惩罚被告人,同时去拯救被告人,以及被告人背后的两个家庭。他们需要司法和法律的关怀。

谢谢法庭!

辩护人:刘峰 律师

201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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