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 刘峰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刑事诉讼法法条解读 >> 正文
刘峰律师:【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查、批注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院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法,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
2023-7-4 14:28:37
浏览:

正文: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查、批注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院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法,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

刘峰律师解读:该条实际上是对三机关分权原则的确立。原则上确立了“各事其职,权力分别行使”。


·亲属被抓后,有好心人告诉可以花钱把人保出来,是否可信? (2017-6-26)

·如果涉嫌犯罪,谁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 (2017-6-26)

·刑法对强奸、轮奸犯罪如何量刑处罚? (2014-3-18)

·应该如何配合律师办理案件? (2017-6-26)

·亲属被抓后,十分担心亲属挨打,该怎么办? (2017-6-26)

·被羁押的公安人员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能否认定立功? (2014-3-8)

·什么是刑法中的共同犯罪? (2014-3-21)

·被关在看守所里的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通电话吗? (2014-3-28)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监视居住(2016年修订) (2017-10-14)

·刑事申诉应该判决生效后多长时间内提出:刑事申诉期限 (2017-10-14)

·去找办案警察的时候,警察告知通知书已经寄回家了,但没有收到,该如何办? (2017-6-26)

·复旦投毒案林森浩故意杀人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 (2016-2-27)

·关于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和转化 (2014-3-8)

·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后还可以申诉吗 (2017-10-14)

·嫌疑人看守所生病怎么处理 (2014-4-1)

·刑事申诉案件的类型有哪些,怎样向检察院提起刑事申诉 (2017-10-14)

 
联系地址: 广州市 白云区鹤龙一路380号新时代广场A座A603 联系电话 :020 -3775 4695 电子邮箱:WeiYangLaw@163.com
Copyright © 2017 WeiYangLaw.Com 未央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052469号-1